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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材料之一


            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运湘
                      (2006年5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同意召开的,是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更是一次工伤保险工作再动员、再鼓劲大会。主要目的是要求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系统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同志,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市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统一认识,振奋精神,确保完成今年全市工伤保险工作目标和任务。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评估工伤保险启动以来的成绩和问题
  《岳阳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施以来,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参保人数188256人,征收基金2730.97万元,受理工伤事故847起,认定工伤事故642起,支付工伤职工伤残待遇601.25万元。其中市本级参保人数122532人,征收基金1953万元,受理工伤事故620例,支付伤残待遇361.42万元。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可以说,我们向市委、市政府交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向广大企业职工群众交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省、市各级领导对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归功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归功于财政、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成绩来之不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当前的形势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对取得的成绩切不可盲目自满。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思践行,谋定后动,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个别县(市)、区对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认识还不足。个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认为工伤征缴扩面工作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影响了当地的投资环境,对招商引资企业参保工作持消极态度,对部分企业挂“免检”牌实行保护;有的地方认为,经过一年多来的工伤征缴扩面攻坚,已没有多大潜力,好的都基本纳入,剩下的都是难扩的单位和人员,加之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少、手段软、经费缺,畏难情绪很大;有些地方“眼睛盯着上面”,依靠市本级下拨工伤调节基金,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紧迫感和压力感。这些模糊认识必须迅速澄清,坚决纠正。
  二是个别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快,发展不够平衡。从全市的情况看,市直、临湘、平江、汩罗、开发区工作开展比较好,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有保障,扩面、基金征缴进展顺利,截止4月底,临湘、市本级、开发区分别完成全年征缴任务的52%、45%和40%,工作力度大、进度快、情况好,但我们还有相当一部分县、区只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0%左右,工作严重滞后。同时,参保企业之间也不平衡,驻岳中、省企业参保情况较好,民营、三资企业、建筑施工项目等行业的参保率普遍较低,尤其是农民工参保不理想,还有较大一部分农民工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维护,这与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不符合。
  三是基础工作不牢,参保工资底数及基数不实。突出表现在:应参保底数不清、缴费工资基数不实、人均缴费总额偏低。一些地方摸底工作不细,没有建立参保资源数据库,对应参保企业和人数心中无底。一些地方缴费基数不实,未按实发工资总额核定基数。有的缴费基数只有实发工资的50%左右,还有一部分企业存在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基数和参保人员的现象。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全员参保意识不强,参保覆盖面不广。《岳阳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年多来,很多用人单位尤其是第三产业对工伤保险政策仍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把工伤保险等同于商业保险,认为参不参保是自愿,或以参加商业保险为由而不参加工伤保险。有的企业以各种理由逃避法定的参保义务,只为管理人员投保,不为普通员工投保;只为城镇职工投保,不为农民工投保;只为所谓的正式职工投保,不为季节工、短期工和临时工投保。有的个体工商户甚至认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乱收费,抵触情绪很大。部分企业借口企业困难拒不参保。还有很多未参保的企业职工,根本不了解工伤保险政策,不懂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与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思想狭窄有关,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个别地方工作不到位,宣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各地要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落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充分认识当前工伤保险面临的新形势
把握全局,认清形势,准确定位,是我们有效推动每一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对当前各种环境因素的综合分析来看,虽然我们的工作存在诸多困难,但目前工伤保险工作面临着极其难得的历史机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伤保险纳入了“十一五”规划,为加快我市工伤保险

  工作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把加快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列入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工伤保险第一次被明确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和广泛关注,在群众中产生了巨大反响。它向我们昭示:工伤保险工作的春天已经来临,工伤保险事业大有可为。机不可失,时不我待,全市工伤保险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决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把握当前有利条件,加快推进我市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
  第二,劳动保障部出台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为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去年底,四部委正式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的颁发,标志着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全面启动实施,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有了法律保障。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启动实施,有利于扩大工伤保险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更为工伤保险扩面、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重大风险的能力带来了新的机遇。尽管事业单位参保会大大增加工伤保险机构的任务量,但这既是压力,又是一种加快发展的潜力。关键是各级工伤保险机构要变压力为动力,抓住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启动实施的契机,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重视和支持,没有理顺体制的赶紧理顺,经办机构没有升格的抓紧升格,人员、经费、工作条件没有到位的抓紧到位,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工伤保险扩面列入今年省为民办8件实事的考核内容,为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扩大就业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成为200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的首件大事。全省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0万人被列为考核项目,具体到我市,今年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企业新增扩面3.5万人的目标任务。众所周知,8件实事不是一般性工作任务,考核指标不是一般性工作目标,而是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向全省人民所作出的庄严承诺,是法定工作任务,法定工作目标,要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即是严峻的挑战,更是宝贵的机遇。说是挑战,是因为完成任务的难度大,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大;说是机遇,在于这项硬任务能对工伤保险征缴扩面、机遇建设发挥重大的促进作用,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各县(市)、区要引起高度重视,讲政治、讲大局,尽快落实工作措施,建立责任体系,通过扎扎实实完成省8件实事指标任务,强力拉动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三、克难攻坚,强化措施,竭力推进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
 ?? 工伤基金征缴扩面是我们劳动保障系统从事工伤保险工作同志的头等大事,基金不到位,一切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免谈。今年全市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的工作目标是1965万元,完成上述目标有一定的难度,有压力,但这是硬任务、硬指标,希望各县(市)、区的同志们化压力为动力,共同把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做好。
基金征缴扩面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扩续并重。一是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城镇从业人员逐步纳入社会保险的要求,各地要在全面摸清参保缴费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全力推进,实行长远规划与年度目标相结合,逐步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把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在分步推进中我们向市工保中心学习,掌握“四先四后”原则,做到先易后难,逐个突破。饮食、宾馆、服务等三产业及民营、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多,大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关键是要解决好企业主的思想认识问题,参保工作就易于推进。还有部分至今没有参保的困难国有企业,参保困难大,各地劳动保障系统要尽快研究办法、落实政策,尽快纳入;正在改制的,应从资产变现中首先解决其工伤保险预留金问题。煤矿、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事故难以完全避免,必须尽快纳入工伤保险,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生活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有的放矢,重点突破。要根据各企业的不同情况,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放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当地有影晌、知名度高的企业和已参保企业中的未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同时要高度关注高危行业和农民工参保。通过以重点带一般,抓两头带中间,全面推进基金征缴扩面工作。三是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防止边扩边失。当前,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劳动力市场活跃,进城务工人员等灵活就业逐步增多,各地要在做好现有参保企业续缴费基础上,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宣传,完善政策,简化手续,周到服务,做到征缴扩面并重,防止前扩后失、边扩边丢,做到“无论职工哪里干,工伤保险跟着转”。
  (二)加强参保基数稽核,核实核准基数。加强稽核检查,防止漏报少报。各地要认真执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把瞒报漏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作为稽核重点,实行书面稽核与现场稽核相结合,各险种经办机构联合开展稽核检查,实地稽核面要不少于三分之一。对稽核中发现的瞒报漏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问题,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三)运用各种手段,依法征缴扩面。一是通过严格执法,督促征缴扩面。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巡查,开展征缴扩面专项执法大检查,对拒不参保、拒不缴费的单位及故意瞒报、恶意欠费的企业,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要重点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行政处罚一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批,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要加强执法监督,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地方难以查处的,可以请求市局监察支队直接介入查处。运用执法手段,加强征缴,追缴欠费,以实发工资为依据,确保征缴率达到96%以上。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要责令整改,强制执行。二是加强宣传监督,促进征缴扩面。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是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三周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连续报道,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把政策交给企业,交给职工,提高劳动者自觉维护社会保险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既要讲政策,又要抓典型,切实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要发挥企业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劳动者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违法必究”,扩大社会影响。三是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今年的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是一项全局的、整体的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大扩面、核定、稽核、监察力度,强化基础管理,主动协调各方。加大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力度,强化征收手段,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加强检查,确保落实。征缴扩面工作,重在实效。市工伤保险中心要建立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定期通报、定期检查督办。数据由市工伤保险中心每月汇总,通报各县(市)区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对征缴扩面工作的检查力度,严格以参保人数、实际缴费人数、征缴基金三个净增长为标准,及时检查督办落实到位情况。下半年,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进行检查,年终对各地工伤保险征缴扩面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水平,创建全省一流经办机构
  (一)健全网络,高效服务。加强工伤保险信息平台建设,是高效办公、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部门监督的基础工作。要坚持全市统一规划、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分级负责、认真组织,尽快建成覆盖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银行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咨询法规政策、核对参保缴费、查询缴费情况、了解工伤待遇,加强部门监督。各地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软、硬件的建设与应用,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去年底,市工伤保险中心荣获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这是全国唯一一个工伤保险优质服务窗口。今年4月,在全国工伤保险座谈会上,市局殷局长就我市工伤保险工作作大会典型发言,市工伤保险中心的先进作法得到了劳动保障部领导以及各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一致好评,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要以市工伤保险中心为榜样,切实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报道,规范内部管理。
加强宣传报道重视宣传工作,加大对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各种方式,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计算机知识学习。定期举行学习交流活动,对经办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参照市工伤保险中心引入ISO9000国际标准化管理模式,对各项工作制定管理控制程序,使经办工作管理更加科学、更规范。

  同志们,工伤保险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省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心,已经进入了全市推进攻坚阶段,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克难攻坚,顽强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为我市的工伤保险事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06′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材料之二
      统一思想抓关键 推进工伤保险事业新发展
                ——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易惠军
                      (2006年5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伤保险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岳阳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颁布以来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情况,全面完成2006年工伤保险工作任务,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国工伤保险座谈会议主要精神
今年4月13日至14日,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工伤保险司陈刚司长主持会议,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胡晓义出席会议,胡晓义副部长作大会报告。全国33个省市主管工伤保险工作副厅长以及部分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岳阳作为全国7个工伤保险工作先进城市之一参加会议,市局殷局长代表岳阳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会议的主要精神是:
  第一、《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两年来工伤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两年来,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工伤保险工作的专业队伍初步建立,2005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了工伤保险处,现有的949个统筹地区中,已有143个统筹地区设立了专门的工伤保险行政机构,与其他行政机构合设的有732个,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达到420个,劳鉴专家人数达到2.9万人。2005年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52万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8.8万件。截止今年3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478万人,基金收支规模增加到140亿元,其中农民工参保达1252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15%,享受工伤待遇人员65万人。
  第二、“十一五”期间工伤保险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十一五”期间,工伤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推进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基础管理服务,强化基金经办管理,基本建立起制度体系法制化,工作规范标准化,管理服务人本化,政策相对完善、标准相对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十一五”期间,工伤保险工作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力争取得“四个明显进展”,即力争在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四个主要方面取得进展:一是在工伤保险扩面上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在推进农民工、事业单位参保、老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管理、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参保方面有明显进展,参保人数达到1.4亿人。二是在完善政策标准上取得明显进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上、待遇支付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行业基准费率等项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比较完备的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三是在工伤保险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上取得明显进展。建立健全统筹地区两级认定、鉴定、经办工作机构,充实队伍、提高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四是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模式,初步建立起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第三、2006年工伤保险的工作重点。实施以推进农民工参保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高风险农民工工伤保险三年覆盖计划即高风险农民工“平安计划”,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部煤矿企业农民工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今年“平安计划”的阶段目标是,到年底全部大中型煤矿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期准备工作,要抓紧做好参保范围的确定和应参保人数的测算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6月底前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年底前参保人数要达到应参保人数的50%以上。
  二、我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颁布以来的工作回顾
2004年8月7日《岳阳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出台,9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是:
  (一)工伤保险配套政策逐渐完善
经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市工伤保险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初步建立工伤参保、工伤缴费、工伤申报、调查、认定、工伤待遇支付等方面政策体系。完善了经办机构工伤业务考核、内部管理、服务标准、基金管理、调节金上解等政策,各县(市)相应出台了管理和实施办法。目前,我市工伤保险配套政策基本完善,为工伤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经办机构、工作队伍基本建立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组建起13个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其中5个与医保、生育保险或社保合署办公,在编正式工作人员61人,临湘市、平江县等地建立起一流的经办大厅。同时,各县(市)、区大力加强了工伤保险干部培训工作,普遍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活动,工伤保险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干部队伍不断充实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机构、队伍建设的逐步推进,工伤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市工保中心荣获2005年度“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启动以来,全市共受理工伤事故847件,认定642件,工伤调查、待遇支付、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服务水平的质量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共签订工伤定点协议服务医院9家。
  (三)工伤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
为扩大基金规模,迅速拓展工伤保险覆盖面,全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在征缴扩面上实行大面积推进,全方位参保,制定出以基金征缴扩面为主线,以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以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民营、个体企业为扩展,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稳步发展的征缴扩面思路。遵照“四先四后”原则,即:先做规模大、影响大的企业,后做员工少、规模小的企业;先做效益好的企业,后做效益欠佳的企业;先做工伤事故风险系数高的企业,后做风险系数低的企业;先做认识到位的企业,后做徘徊观望的企业。仿效商业保险绩效管理,岗位管理,薪酬管理模式,实施全员大征缴方案,通过人人下达征缴扩面目标任务,签订《征缴扩面责任状》,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取得较好成绩,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渐扩大。截止4月底,全市参保人数188256人,征收基金达2730.97万元,工伤待遇基金支出601.25万元。目前,驻岳中、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率达100%,市属企业参保率在98%以上,民营、三资企业参保率达到较高水平,药房、餐饮、娱乐、加油站、幼儿园等个体工商户参保有条不紊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基本覆盖到广大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事业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分散企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有了新的扩展,农民工参保和高风险企业参保工作不断推进。从2005年4月份开始,为加强建筑施工、园林绿化项目等农民工参保,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加大了农民工参保宣传力度。联合劳动监察开展专项行动,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为解决农民工参保缴费基数难确定这一个全国性的困扰农民工参保“瓶颈”问题,我们经过调查、论证,率先在全国推出建筑施工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参保缴费按工程造价的20%计算,这一作法圆满的解决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资基数无法确定的难题,受到了部工伤保险司的高度肯定以及这次全国工伤保险座谈会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截止4月底,已有54家建筑施工企业,102个在建工程项目20204名建筑工人,16个装饰装修项目、24个园林绿化项目8034人办理了参保手续; 共计28238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占到了全部参保人数的15.9%。
  (四)工伤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完善政策、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温馨服务的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敢于创新,虽然工伤保险启动时间不长,但在完善机制方面却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待遇审核机制逐步健全,工伤职工待遇发放做到规范化。通过出台《岳阳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对工伤定点医院医疗用药、检查治疗、就诊转诊以及费用审核报销偿付等工伤医疗过程进行规范,按照新、老工伤、工亡、长期待遇四个类别对工伤职工进行建档,使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与《条例》和各项规定全面接轨,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对外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力度,把控制关口前移,做到24小时跟综服务,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提高协议医院管理水平,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做到规范化。一方面抓好业务培训,提高待遇审核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政策法规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工伤医疗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与全市各县(市)、区6家定点医院签订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严格按服务协议进行管理,将各工伤定点医院的基本情况及时在市劳动保障网上公布,并且与各定点医院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联网,对工伤职工实行全程医疗跟踪监督服务,保障了我市工伤职工的合理医疗需求,提高了工伤保险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医疗康复管理,伤残职工管理领域得到拓展。确立“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康复辅助器安装、配置、维修及更换的操作办法,最大可能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健康。
三、2006年度工伤保险工作重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全面推进2006年度工伤保险工作:
  (一)突出一个中心、掌握三个明确,主攻扩面促征缴。
“一个中心”,即以征缴扩面为中心,按照“巩固成果、突出重点、拓展领域”的思路,力争使征缴扩面有新的突破。
“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扩面目标,做到胸中有数。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工伤保险扩面人数为3.5万人,征缴基金1965万元,基金征缴率96%以上。年初,市政府已将这一任务下达给各县(市)、区,并将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之一。这是一项硬指标,各县(市)、区必须坚决完成。为确保扩面任务完成,这里明确两点,一是新增人数与年末人数一并考核。各县(市)、区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抓征缴扩面,确保完成新增扩面任务,同时也要认真抓好续保工作,对于去年完成任务有缺口或有“水分”的单位,要补好去年的课,挤出扩面中的“水分”。二是实行征缴扩面一票否决制。根据省局统一规定,对于未完成征缴扩面任务的,今年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与工伤保险储备金分配调剂挂钩。二是明确扩面重点,实施分类推进。今年的扩面重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非公有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参保。这类单位覆盖面广、人数多,潜力大,要努力推进并认真总结管理经验。二是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三是高风险企业及农民工参保。因此今年我们要强力推进矿山、建筑、烟花鞭炮等高风险企业尤其是在建工程项目、园林绿化企业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采取切实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明确征缴薄弱环节,坚持各个突破。目前,我市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中主要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几个对工伤保险认识不足,无论怎样做工作拒不参保缴费的企业,对待这部分企业,我们要联合劳动监察力量、配合有关部门,该强制的强制,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年内一定要纳入工伤保险范畴。二是非足额缴费企业。有的县(市)采取“谈判缴费”方式,部分用人单位要么一年中只缴纳几个月的费用,要么缴费基数核定不足,有的实行差额缴费,实发工资与缴费工资差别较大,影响了基金规模,损害了职工利益。今年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通过采取与待遇支付挂钩、加大稽核力度、提请行政处罚等多项措施,切实解决非足额缴费问题。
  (二)抓住“三大重点”,完善管理促规范
1、创新经办业务管理,进一步创新征缴业务管理。突出抓好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基数审核环节,把好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数准入资格、参保时间、缴费基数关,进一步规范事故备案调查。切实履行职责,突出调查重点,讲究调查方法,规范调查程序,提高处理效率。市中心要求:工伤事故调查24小时全天候服务,工亡人员、工伤住院人员事故调查率要达到100%,事故调查建档率达到100%,工亡人员事故调查在24小时完成,其他工伤人员事故调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进一步规范待遇支付管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规范待遇支付程序,切实加强待遇支付情况稽核,努力杜绝虚报冒领、欺骗基金的行为。
2、规范工伤医疗服务管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管理工作要突出三大重点,一是完善服务管理规程。建立健全工伤职工住院费用跟踪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工伤病人住院费用挂帐管理。二是强化工伤医疗服务管理。最近我们与各县(市)6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书》,各协议医疗机构要切实树立为参保单位服务、为工伤职工服务的观念,改进服务方法,规范服务程序,改善服务条件,遵守国家工伤医疗法律法规,配合经办机构把好“三关”:把好工伤病人身份关,防止冒名顶替住院;把好治疗关,严格执行“三个目录”,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把好监督检查关,配合经办机构检查病房,查阅病人档案,进行费用跟踪管理。三是完善协议管理机制。根据《工伤协议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根据省局精神,现就协议管理问题明确两条,第一,整合工伤医疗资源。协议机构实行统一确认、属地监管原则,各县(市)经办机构需确定协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掌握准入标准,按单位申报、县(市)经办机构审核、市工伤中心确认签订协议的程序进行,各县(市)及屈原行政区协议医疗机构原则上只定一家,未按程序核定准入资格的,经办机构不得支付工伤医疗费。第二、完善考核机制。全市统一建立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制度,对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统一考核,运用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机制。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基金监管力度、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岳阳市实施有错与无为责任制》、《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过错追究制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各县(市)区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工伤保险管理通知》等五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金专项费用的管理与使用,确保专项费用使用规范合理。基金帐户管理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合理使用每一分钱,确保待遇支付安全、及时。
  (三)创造“两个亮点“,扩展管理服务新领域。
1、探索工伤预防模式。本着“积极探索、逐步完善、稳步发展”的原则,启动工伤预防工作。在工伤预防方面、重点探索运用费率杠杆、开展工伤预防教育培训、建立与安监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有效途径,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2、探索“老工伤“人员管理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确保稳定、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努力推进破产改制企业工伤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督促即将破产改制企业为1至4级工伤职工预留工伤待遇费用。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定期发放工伤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落实已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相关待遇,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着力在“一个统一”、“三个坚持”、“五个强化”上下功夫,树立经办机构新形象。
2006年,是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创新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创新,力求取得新突破: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创新年”活动既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的必要措施。各级经办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在管理和服务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
  二要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好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县(市)区要大力推进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建设进程,通过公开办事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参保职工感受到我们全新的服务态度和方法。二是坚持抓住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经办工作的管理与服务;三是坚持制度建设和在经办管理上做文章,健全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
  三要突出“五个强化”。一要强化工伤保险在经办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要强化工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三是要强化工伤保险在信息统计工作中的地位;四是要强化工伤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五是要强化工伤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同志们,当前的工伤保险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全国工伤保险座谈会会议精神和省厅、市局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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